男子发朋友圈辱骂交警“泄私愤”,被行政拘留!
交警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是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
也是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但也有人会因交通违法行为
被交警处罚而心生不满,
为了泄愤通过网络平台公然辱骂交警。
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交警,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网络并非不法之地
男子网上辱骂交警被刑拘
2020年6月28日10时许,男子李某在呼和浩特火车东站附近的万通路水岸东街不按规定停车,被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交管支队交警依法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随后李某在朋友圈发布该罚单照片,并配上辱骂交警的文字,被多人转发至微信百人大群中,影响十分恶劣。
6月30日,热心网友报警后,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依法对李某进行传唤,李某对自己利用信息网络公然辱骂人民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对其处以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两会作最高检工作报告,为维护民警人身安全和执法权威鼓与呼。连日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应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严惩侵害民警执法权威行为,为依法履职的民警构筑坚固的人身安全“防火墙”。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的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