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这“十项措施”来了!看看都有啥?
近日,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印发《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统保障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指导意见》,为全市政法系统在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提供了工作指引。
措施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涉稳隐患预测、预判、预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实现精准排查和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掌握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敏感网络舆情信息、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个人极端、煽动闹事等各类风险隐患,特别要重点关注生产领域复工后因经济效益短期下滑引发的各类矛盾,形成涉稳信息“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防范、早控制。
措施二:提升网格化社会治理质效。健全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排查防控。专属网格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学生返校开学,在引导有序流动中做好动态防控。
措施三:强化防范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依托全市四级矛盾纠纷化解联合服务中心及其信息系统,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推动各类涉疫情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工作,信访部门要建立涉疫情专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网上信访和微信公众号手机投诉信访接待渠道,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热线解答。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协调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组织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律师志愿者成立疫情防控心理干预志愿者队伍和法律帮扶志愿者队伍,为有需要、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和法律咨询服务,缓解群众负面情绪和疫情焦虑。
措施四:助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优化返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服务工作。深入劳动密集型、物流运输等重点企业,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教育、卫生防疫等部门,分级分类做好大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开学前安全保卫检查指导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返城客运交通疏导和运输安全保障。
措施五: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指导。把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列入2020年度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作为法治呼和浩特建设监测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的重要内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地方制度体系。
措施六: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惩处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各级审判机关强化对涉疫情案件法律适用和指导意见的研究,对涉疫情案件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提前介入机制,依法快捕快诉,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措施七:开辟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畅通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重点针对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提供专业指引。组织律师、公证、调解等专业力量,加强对企业税收、贷款、房租、用工等政府扶持政策研究,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措施八:加大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依法审慎审查金融机构提出的主张,加大调解力度,促使金融机构协商解决纠纷。慎重认定违约情形,对涉疫情案件逐案甄别,正确适用中止延长规定,依法保障企业利益。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措施九: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服务。全面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颁布的方案、措施、办法等宣传力度。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配合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干预,推动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措施十:落实疫情防控激励措施。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全市政法系统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科学谋划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思路对策。对在疫情防控信息采报、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政策宣传、服务民生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落实好“一事一奖”等及时性奖励措施。